某商场10月份将100台彩电售出,每台价格为2000元,该月进项税额为20000元,增值税率为13%。该店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为:100×2000×13%-20000=6000(元)。 问题:该商场有无多计或少计应纳税额的情况?如有,请说明理由并重新计

admin2021-04-10  43

问题 某商场10月份将100台彩电售出,每台价格为2000元,该月进项税额为20000元,增值税率为13%。该店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为:100×2000×13%-20000=6000(元)。
    问题:该商场有无多计或少计应纳税额的情况?如有,请说明理由并重新计算。

选项

答案该商场有多计应纳税额的情况。因为该商场把彩电售出取得收入时,该收入是含税收入,即含有增值税额的收入,计算时应当将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具体为: (1)10月该商场应缴纳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100×2000÷(1+13%)×13%=23008.85(元) 进项税额=20000(元) 应纳增值税=23008.85-20000=3008.85(元) (2)该商场多计税额=6000-3008.85=2991.15(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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