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仲裁裁决和民事诉讼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关于仲裁裁决和民事诉讼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9-01-25
26
问题
关于仲裁裁决和民事诉讼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当事人可以依据诉讼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能依据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仲裁原则上不应当公开审理,但是仲裁裁决必须公开;诉讼原则上应公开审理,必须公开宣判
C、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行判决;仲裁不得先行裁决
D、判决书必须由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裁决书不必须由全体仲裁员签名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40条,仲裁不公开进行,既包括仲裁的过程,也包括仲裁的结果,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5条的规定,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因此裁决书不必须由全体仲裁员签名,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A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人民法院在收到某公诉案件的起讼书后,经审查发现该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则应当决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不一致时,合议庭应该()
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
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卷一—54,多)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除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外,银行办理结汇时一般拒绝接受下列哪几种提单?
甲国贸易公司航次承租乙国籍货轮“锦绣”号将一批货物从甲国运往中国,运输合同载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锦绣”号停靠丙国某港时与丁国籍轮“金象”号相撞,有关货损和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83题)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2008—卷一—60,多)
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83,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2013年试卷一第73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随机试题
应用中枢性抗胆碱药时,氯丙嗪的不良反应加重的是
组成药物中含有蒲黄、五灵脂的方剂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
道德______是对道德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其结果是获得有关的道德观念,形成道德信念。
从我国古代文献看,商代甲骨文中已有“稻”字出现,在《诗经》中已将黍、稻并提。春秋以前,因我国北方种稻量少,水稻被列为五谷之末,如“禾、稷、菽、麦、稻”;而至宋代,便因种植数量多而升至五谷之首了,民间更流传着“苏湖熟,天下足”的说法;到了明代,更有天下谷类“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下列题。我记得念大三的时候,期末考试的题目有一道特别难,全班就我一个人能基本上做出来。可是等卷子发下来,我发现那道题目老师只给了1/4的分数,感到很委屈,因为我只是把答案的小数点点错了地方。老师耐心开导我,我也理解了老师重扣分的
贫困常常使人想到低矮的土房、破旧的被褥、浑浊的双眼。这的确是生活在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线下的贫困人家。男人病逝,欠下很多钱,量个孩子一个有点残疾,但他们家窗明几净,有冰箱、洗衣机,有漂亮的窗帘和门帘。女主人的笑容就像她的屋子一样明朗,她说,冰箱、洗衣机都是邻居
(2018年山东)《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提出,加快形成“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这里的“三核”指的是()。
具有保密资质的公司中一名涉密的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安全管理员提出了离职申请,公司采取的以下安全控制措施中,_______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GregLogan:Thesewerethetrialsforthe1988OlympicsinSeoul,Korea.Untilthisdive,Ihadbeenahead.Butnow,somet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