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0题)

admin2013-11-07  29

问题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0题)

选项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答案B

解析 通缉是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令缉拿归案的一种措施。卢某在检察机关对其贿赂犯罪案件立案后闻讯逃匿,去向不明,说明采取其他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符合通缉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通缉。因此,A项错误。《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因此,B项正确,C项、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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