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

admin2013-11-07  21

问题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敖。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2012年4月,甲与张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提供借款。2012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请求权。(卷四2012年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
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主张权利?可以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选项

答案应当由乙主张权利。乙可以依据其与丙之间的委托关系对丙主张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为在乙与丙之间的丙负有接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委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在这一合同关系中,甲不是其当事人。

解析 因为乙丙之间存在类似委托的法律关系,即丙受乙所托,须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如果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则丙违反了其对乙负担的与第三人(甲)订立合同的义务,而非违反其对甲负担的义务。简言之,甲不是丙所违反义务的当事人。故应由乙银行依据其与丙百货公司之间类似于委托的法律关系,向丙百货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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