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admin2022-04-08  27

问题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选项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本案中,李某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D项正确,A、B、C三项均错误。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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