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明朝的法律,从朱元璋洪武四年(1371年)修成的《大明集礼》,到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00年)的《问刑条例》,“永为常法”,再到万历十三年形成的“以例辅律、律例并行”的法律体系,明代法律体系的完善过程历时近两百年

admin2014-01-13  19

问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明朝的法律,从朱元璋洪武四年(1371年)修成的《大明集礼》,到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00年)的《问刑条例》,“永为常法”,再到万历十三年形成的“以例辅律、律例并行”的法律体系,明代法律体系的完善过程历时近两百年,贯穿明朝全过程。近现代西方国家中的德国。法律从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德国商法典》的颁布。德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时间为29年。此后。德国法律体系处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直至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债法现代化法》。可以说,德国法律体系的补充、完善至今未有竟时。法顺人心,法随时变,是法律发展的一种规律。社会发展无止境,法律发展和完善也没有止境。如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分为形成和完善两个历史时期,那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永无止境的宏远工程。
                                  ——摘编自《法制日报》完善法律体系“非一日之功”
    材料2
    2011年3月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同时,吴邦国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摘编自新华网请回答: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如何保持自己的特色?

选项

答案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法律体系的完善要与时俱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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