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给定资料1~7”概述我国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有哪些,并指出哪一问题是导致教育事业发展不均衡的关键所在,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超过500字。 (1)“给定资料7”中“国家有筹措实施义务教

admin2010-10-27  41

问题 请根据“给定资料1~7”概述我国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有哪些,并指出哪一问题是导致教育事业发展不均衡的关键所在,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超过500字。
(1)“给定资料7”中“国家有筹措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第 12条第1款)、培养师资(第13条)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15条第1款)”指出了政府的义务教育责任,你如何看待这一责任?
   (2)“给定资料7”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第11条第1款)”指出了受教育者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你如何看待这一义务?
   要求:简明、准确地阐释观点,不超过500字。

选项

答案义务教育带有一种强制性质:一方面它规范政府的行为,使其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履行义务教育的职责;另一方面它对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手段,促使其送适龄儿童入学。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目的是为了保障青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让他们不论贫富,都有接受最低程度教育的机会,而不需要支付超出他们支付能力的学习成本,从而实现最基本意义上的教育公平。这两种义务应是一种主从的关系,政府义务是主要的,国民义务是从属的:①就现代国家而言,政府的责任是要给国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或者说公共产品),教育作为其中的一种当然需由政府首先提供。政府的义务是主要的,因为在义务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首先应该提供能让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学校、师资、教育器材等基础性条件,否则一切无从谈起;②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义务则是从属生的义务,如果没有政府的办学兴学之义务,那就没有家长送子女人学的义务。因此,这一对义务虽然同时存在,但主次是很明显的。

解析 这是一道分析题,题中所列出的两个法条分别对应义务教育实施中的政府与个人责任,考生回答时需要兼顾这两个责任体,作为政府,应当兴办教育事业,为国民提供受教育机会,这是主要责任;作为个人,应当依法接受教育,这是在政府提供受教育机会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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