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admin2014-05-30  27

问题 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选项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对刑事被告入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故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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