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除特别注明外,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财务报告在报告年度次年的3月20日对外公布。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资料一:甲公司2018年12月与销

admin2020-04-26  2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除特别注明外,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财务报告在报告年度次年的3月20日对外公布。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资料一:甲公司2018年12月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相关的交易和事项如下:
①甲公司与其客户乙公司签订一项总金额为5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2018年2月开工,预计2021年6月完工;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550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2018年年末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4万元,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396万元,本期结算合同价款174万元。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增值税税率为10%。
②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W商品1 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0.7万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商品在丙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丙公司的责任发生毁损或丢失,否则在W商品对外销售之前,丙公司没有义务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W商品须退回给甲公司,同时,甲公司也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 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丙公司立即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并支付货款。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W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手续费增值税税率为6%,不考虑其他因素。
③2018年10月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5 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0.05万元,单位成本为0.04万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50万元,增值税额为40万元。健身器材已经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根据协议约定,丁公司应于2018年1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发出健身器材时,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约为20%;在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退货率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只有10%的健身器材会被退回。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健身器材发出时控制权转移给丁公司。
④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推行一项奖励积分计划。根据该计划,客户在甲公司每消费10元可获得1个积分,每个积分从次月开始在购物时可以抵减1元。截至2018年1月31日,客户共消费100 000万元,可获得10 000万个积分,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该积分的兑换率为95%。假定上述金额均不包含增值税等的影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客户共兑换了4 500万个积分,甲公司对该积分的兑换率进行了重新估计,仍然预计客户总共将会兑换9 500万个积分(10 000万个积分×95%)。甲公司以客户兑换的积分数占预期将兑换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入。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
资料二:2019年1—3月,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发现2018年度的有关交易和事项如下:
①2019年1月5日,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发现一项差错,2018年12月甲公司与Q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019年3月以每件0.12万元的价格向Q公司销售6 000件产品;Q公司应预付定金80万元,若甲公司违约,双倍返还定金。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库存中没有该产品及生产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甲公司预计每件产品的生产成本为0.14万元。因上述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完全履行,甲公司2018年将收到的Q公司定金确认为合同负债,未进行其他会计处理,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
  贷:合同负债    80
②2019年1月18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退回的A产品。同日,甲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退货款。该业务为2018年销售并确认收入,价款1 000万元,产品成本800万元。货款尚未收到,未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③2019年3月12日,法院对P公司起诉甲公司合同违约一案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赔偿P公司200万元。甲公司不服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的律师认为,二审法院很可能维持一审判决。
该诉讼为甲公司因合同违约于2018年12月20日被P公司起诉至法院的诉讼事项。201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咨询律师后,甲公司认为该诉讼很可能败诉,于2018年12月31日确认预计负债120万元。
要求:
逐项判断资料二中哪些事项属于调整事项,对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不要求编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留存收益的分录)

选项

答案事项①属于调整事项。与Q公司的合同属于亏损合同,因其不存在标的资产,故应确认预计负债。执行合同的损失额=(0.14-0.12)×6 000=120(万元),不执行合同违约金损失为80万元,因此,甲公司应选择不执行合同,应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调整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80 贷:预计负债 80 事项②属于调整事项。调整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 贷:应收账款 1 160 借:库存商品 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 800 事项③属于调整事项。调整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80 贷:预计负债 8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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