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盗窃罪并对其盗窃所得的赃教赃物进行追缴。以下哪些赃款赃物依法应当予以追缴?( )(1)(2018/客/1/12仿)

admin2021-01-02  53

问题 李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盗窃罪并对其盗窃所得的赃教赃物进行追缴。以下哪些赃款赃物依法应当予以追缴?(    )(1)(2018/客/1/12仿)

选项 A、李某将盗窃所得的价值100万元却以10万元卖给古玩店的古董
B、李某赠予其女友的价值1万元的金项链
C、李某通过网络二手买卖平台将价值8000元而以6000元转卖他人的智能手机
D、李某用于偿还赌债的4万元盗窃赃款

答案A,B,D

解析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赃物转移给第三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
(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A选项,属第三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不属善意取得,可予追缴。
B选项,第三人无偿取得,不属善意取得,可予追缴。
C选项,第三人在市场上购得,价格并不悬殊,属善意取得,不予追缴。
D选项,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可予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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