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国发明专利权人甲与乙依法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该转让合同的登记手续之前,甲又与丙就同一专利权订立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该转让合同的登记手续。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9-08-23  41

问题 某中国发明专利权人甲与乙依法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该转让合同的登记手续之前,甲又与丙就同一专利权订立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该转让合同的登记手续。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与乙的合同成立在先,应当由乙作为受让人享受和行使被转让的专利权
B、甲与丙的合同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应当由丙作为受让人享受和行使被转让的专利权
C、甲与乙的合同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因此,甲与乙的合同无效
D、甲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答案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该规定,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是专利权的转让行为生效的条件。甲与乙订立的合同未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此,甲与乙的专利权转让行为不能生效。乙不能享受和行使被转让的专利权,应当由丙享受和行使被转让的专利权。故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是专利权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而不是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根据《合同法》的原则,转让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因此,甲与乙的转让合同未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仍然是有效合同。乙可以要求甲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故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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