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18-10-17  18

问题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拒绝接收货物
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提前履行问题。本题A选项涉及提前履行后债权人是否可以拒绝接受货物的问题。本题A选项虽存在周延欠缺,但仍宜选定为正确。本题B、C选项中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违约责任的衡量是以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为标准的,在预期违约中,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仅适用于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而不针对提前履行。提前履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是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本题D选项是正确的,接受提前履行方因提前履行而增加的费用可要求对方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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