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有( )。

admin2014-10-17  0

问题 关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有(    )。

选项 A、公罪从重,私罪从轻
B、类推制度就是指“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C、犯十恶者,累犯加重处罚
D、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

答案A,B,C

解析 公罪即官吏因公事而犯的罪,私罪即官吏因私事或者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公罪从轻惩处,私罪从重惩处。故A项错误。唐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这就是有关类推制度的规定,该规定称为“轻重相举”或者“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是指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而对于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犯罪,处刑都普遍加重。这是明朝的刑法适用原则。注意:不要把“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混淆记忆成“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故B项错误。唐朝对前后三次犯应处徒刑的盗罪,不以其中一个重罪处刑,而是应处流刑;前后三次犯应处流刑的盗罪,应绞。此即累犯加重原则,故C项错误。唐朝对于共同犯罪,以造意犯为首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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