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简答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admin2018-10-18  27

问题 (2006年简答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选项

答案(1)《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因而其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 (2)《大清新刑律》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 (3)《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五种,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4)《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一些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及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删除了旧律中的八议、十恶等名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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