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admin2019-01-04  21

问题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1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10
B、11.2
C、20
D、21.2

答案A

解析 甲公司201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20—100÷10=1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t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会计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