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关于会计人员工作交接范围、交接程序及交接责任有何规定?

admin2012-07-14  27

问题 《会计法》关于会计人员工作交接范围、交接程序及交接责任有何规定?

选项

答案(1)交接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交接的程序: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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