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27题)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27题)
admin
2018-05-10
42
问题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27题)
选项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因此,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公司会计账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可见,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并不属于申请解散公司的法定理由。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因此,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但无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更无权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选项D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因此,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2008年卷三第10题)
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4题)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2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我该影片。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17题)
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卷三第22题)
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甲在某楼下的闹市购买物品时,被楼上掉下的一罐液体砸到胳膊,皮肤被罐内的不明液体腐蚀,被送往医院。侵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人难以确定,但根据警方在现场的判断,该不明液体肯定是在二楼以上的人泼的。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女性,33岁,G8P0,自然流产3次,B超:子宫前壁可探及9cm×12cm×10cm大小的强回声光团,附件正常,最适宜的治疗方法为()
报纸的优点是弹性大、及时,对当地市场的覆盖率高,易被接受和被信任;其缺点是时效短、转阅读者少。()
在投资偏差分析时,其结果更能显示规律性、对投资控制工作在较大范围内具有指导作用的是()偏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同”是__________结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5)
设X~P(1),Y~P(2),且X,Y相互独立,则P(X+Y=2)=______.
Inourcontemporaryculture,theprospectofcommunicatingwith—orevenlookingat—astrangerisvirtuallyunbearable.Every
You can cut ,copy, and paste information quickly by clicking.(72)bar buttons with the mouse.
内存储器中不能用指令修改其存储内容的是______。
I’llBeBachComposerDavidCopeistheinventorofacomputerprogramthatwritesoriginalworksofclassicalmusic;.It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