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admin2021-01-18  28

问题 简述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选项

答案(1)个人自由并存原则 法律所确认的自由,不应当只是社会中某些人的自由,而应当是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每一社会成员的自由应当是并存的。这意味着要保证每个人享有同样的自由,并且每个人的自由应当互不冲突。因此,法律在权利义务的设置上,应当保证每一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时要合理划分权利的边界以防止冲突出现。 (2)消极自由之保障原则 消极自由意味着从约束中解脱出来,不被干预、不被控制的状态。消极自由实现的条件就是没有外界的干预和控制。因此,消极自由之保障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排除对主体的干预,保证主体得以自主的外在条件。但自由之保障不可能没有干预和控制。因此,这一原则基本内容的表达是从干预角度作出的,即:法律应当保持对主体行为最大的不干预;仅当主体行使自由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时,得将干预施于该主体之上;即使是为了促进被干预者的福利也不构成对干预的授权。 (3)积极自由之保障原则 积极自由与不受干预的消极自由不同,它是去做某事的自由。积极自由之保障原则的含义就是,为了保障主体的某些自由而对其进行干预是可行和必要的。这种干预在形式上限制了主体一定的自由,而实质上是为了保障主体的自由。但积极自由保障原则并不意味着对干预的广泛授权,这种授权仍是有限的,即干预的根据是为了防止其境况变坏,为了防止其重大利益受到损害。 (4)公益干预原则 公益干预原则所表达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促进重要的公共福利,可以构成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授权。这一原则包含两个部分: ①当公共利益受到个人自由侵害时,可以对个人自由施加干预。 ②当个人自由的行使妨碍重要公共福利的发展时,可以对个人自由施加干预。但这一原则有可能为政府权力随意干预个人自由大开方便之门,存在着政府滥用权力大规模侵害自由的危险。因此,实施这一原则应附有两个重要的前提条件:一是,证明干预的依据的确是公共利益;二是,证明对自由干预是最后的不可替代的选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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