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安泰公司和远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远洋公司将一批进口木材销售给安泰公司,由远洋公司负责运送,分两次交付给安泰公司。合同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即全部货款也分成2次分别在安泰公司接受货物后付给远洋公司的代表。第一次发货后已经过了3个月,就在远洋公司把第二
安泰公司和远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远洋公司将一批进口木材销售给安泰公司,由远洋公司负责运送,分两次交付给安泰公司。合同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即全部货款也分成2次分别在安泰公司接受货物后付给远洋公司的代表。第一次发货后已经过了3个月,就在远洋公司把第二
admin
2013-05-03
41
问题
安泰公司和远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远洋公司将一批进口木材销售给安泰公司,由远洋公司负责运送,分两次交付给安泰公司。合同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即全部货款也分成2次分别在安泰公司接受货物后付给远洋公司的代表。第一次发货后已经过了3个月,就在远洋公司把第二批木材装车发运的第2天,远洋公司收到法院已经受理了安泰公司的破产申请的通知。此时,第二批木材还在运送途中,远洋公司担心货到无法收到合同款项,因此急电运送方停止运输,将木材运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第一次已被安泰公司接收的木材和现在在途的木材是同一合同项下的标的。对此,远洋公司有取回权,所以有权取回全部木材
B、第一次已被安泰公司接受的木材,安泰公司已经付款,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安泰公司,在破产时作为企业的破产财产
C、远洋公司对在途的货物有取回权
D、远洋公司可以取回在途的木材,但是安泰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电告安泰公司,提前支付价款,请求远洋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在途货物
答案
2,8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另一方当事人对合同项下在途货物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破产法》第39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但是这种权利是有别于债权人的取回权的。取回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该财产的权利。而在在途货物的这一问题上,根据民法的合同理论,在途货物的所有权是在交付时才发生转移,当货物尚在途时,货物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卖方,但是货物还没有被债务人占有,所以不构成取回权这一《破产法》上的特殊权利。本题中两次发货实际上已经可以分解为2个独立的履行行为,如果说远洋公司还是第二批在途的木材的权利人的话,已经无涉第一批已经得到完全履行的木材,所以A项、C项都是错误的,B项、D项正确,安泰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电告安泰公司,提前支付价款,请求远洋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在途货物,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题的答案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人丙银行存储。协
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简述假释的撤销事由及法律后果。
甲拖欠乙和丙5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乙与丙商定后,将甲的女儿丁(15岁)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甲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15天),乙、丙多次打电话让甲支付报酬,但甲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乙、丙遂决定将丁卖给他人。在乙外出寻找买主期间,丙奸淫了丁。乙找
努仁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王电脑公司,在努仁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努仁公司的名义与海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80万元,并约定于7月20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王电脑公司向
王瑞,男,海滨市人,其妻在青山市工作。王瑞因长期同妻子两地分居,欲调往青山市工作。王瑞所在单位同事张龙得知此事后,遂找到王瑞,请求王:瑞将其现在海滨市居住的私有房屋四问卖给他。王瑞告知张龙,其调动工作之事是否可成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之房屋不能卖,如
判处缓刑的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该如何起算?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随机试题
农村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提高。某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份午餐包括馒头、素炒黄瓜、苹果。这份午餐搭配中缺少的营养元素是()。
上消化道出血在临床上观察严重程度最关键的指标是()
构成血吸虫病传播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甲、乙于某日约定,甲将自己心爱的明代官窑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当日交付该明代官窑,乙10日后付款,明代官窑所有权自乙付清全部价款时移转给乙,10年内乙不得转售该明代官窑,否则赔偿甲55万元。双方依约履行了交付明代官窑和付款的义务。半年后,乙将明代官
消费品市场不包括()市场。
系统频率上升将使负荷所需要的有功功率()。
说明下列事实的几何意义:(I)函数f(x),g(x)在点x=x0处可导,且f(x0)=g(x0),f’(x0)=g’(x0);(Ⅱ)函数y=f(x)在点x=x0处连续,且有
计算积分+(y一x)dy,其中L:(I)是半径为a,圆心在原点的上半网周,起点A(a,0),终点B(一a,0)(见图9.2);(Ⅱ)x轴上由A(a,0)到B(-a,0)的直线段.
Salt,shellsormetalsarestillusedasmoneyinout-the-waypartsoftheworldtoday.Saltmayseemratherastrange【C1】_
Whileit’seasyenoughtobrushoffafewsleeplessnightswithapotofcoffeeandtheoccasionaldesknap,youmaybedoingm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