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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居决定自丰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元,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大学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居决定自丰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元,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6-05-05
44
问题
大学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居决定自丰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元,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郑某、杨某、郭某、孙某之间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
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答案
A
解析
选项A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8条第(2)、(8)项的规定。B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3效的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D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人以非货币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至于C选项,《合伙企业法》没有要求“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故C选项也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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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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