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亏损20万元,2009年亏损10万元,2010年盈利5万元,2011年亏损15万元,2012年盈利8万元,2013年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则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

admin2012-06-09  9

问题 某企业2008年亏损20万元,2009年亏损10万元,2010年盈利5万元,2011年亏损15万元,2012年盈利8万元,2013年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则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

选项 A、47万元
B、48万元
C、49万元
D、74万元

答案C

解析 2008年度亏损的20万元,应由2009年至2013年这五年的盈利来弥补。2010年弥补5万,2012年弥补8万,2013年弥补6万,总计弥补19万元,剩余l万元的亏损,不得再用税前所得弥补。2009年的亏损,应由2010年至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由于2010、2012年和2013年的盈利均弥补了2008年的亏损,所以应由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10万元亏损。2011年15万元的亏损,也由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补亏之后,2014年的盈利为74-10-15=49(万元),纳税所得额为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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