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责令乙公司向其支付200万元工程款的生效判决书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A区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裁定查封乙公司的一栋价值约230万元的办公楼时,得知该办公楼已被B区法院因执行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到期债权而查封。此时,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09-05-12  64

问题 甲公司持责令乙公司向其支付200万元工程款的生效判决书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A区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裁定查封乙公司的一栋价值约230万元的办公楼时,得知该办公楼已被B区法院因执行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到期债权而查封。此时,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A区法院不得重复查封该办公楼
B、A区法院可以查封该办公楼,但需征得B区法院的同意
C、A区法院可以查封该办公楼,但需征得丙公司的同意
D、A区法院可以轮候查封,等B区法院的查封解除后,A区法院的查封自动生效

答案D

解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经常出现一个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并且多个债权人均已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的情形,也就必然会出现多个法院先后对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此时,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其财产,导致权利人已被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难以得到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28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因此,选项D正确。
关于查封、扣押效力问题,《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22~2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孽息。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lCn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