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管桩基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

admin2017-11-08  28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管桩基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杏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拒绝。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工令。
    事件二:在比较密封的地下室设备管道安装气焊作业时,火星溅落到正在施工的聚氨脂肪水涂膜层上,引起火灾。
    在施工进展到第120天后,施工项目部对第110天前的部分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统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问题:
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 理由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生工作联系,应为总承包编制送审,所以拒收分包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对总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是妥当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妥当。理由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不得对其下达停工令;而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任,所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签停工令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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