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机械厂(系内资企业)现有闲置的一台设备和一幢自建房屋(不考虑“建筑业”营业税)。该台设备账面原值为20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10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该幢房屋账面原值为11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5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机

admin2013-01-15  27

问题 某市机械厂(系内资企业)现有闲置的一台设备和一幢自建房屋(不考虑“建筑业”营业税)。该台设备账面原值为20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10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该幢房屋账面原值为11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50万元,经评估确认评估价值为120万元。机械厂经与有关单位协商约定决定以设备或房屋投资组成联营企业。第一种方式:以设备作为投资,房屋由联营企业购进;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无论投资还是购进行为均以评估价值计算。假定市机械厂当年盈利,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试比较市机械厂采用上述两种不同方式相关税种的税负差异。

选项

答案第一种方式:以设备作为投资,房屋由联营企业购进。 房屋转让过程中: 印花税:120万元×0.05%=0.06万元 营业税:120万元×5%=6万元 城建税:60000元×7%=0.42万元 教育费附加:60000元×3%=0.18万元 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本题中无增值额,不缴土地增值税。 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 1.房产投资共担风险不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设备销售:印花税:120万元×0.05%=0.06万元 评估价未超过原值不缴增值税。 通过比较第二种方式(以房屋作投资,设备由联营企业购进)税负低。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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