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2012年3月停产。2012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

admin2015-05-19  26

问题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2012年3月停产。2012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
西城区工商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应当告知企业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

选项 A、应当告知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
B、应到告知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据
C、应当告知企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D、应当告知企业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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