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国家在( )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家在( )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admin
2014-03-16
26
问题
国家在( )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选项
A、土地低效利用
B、未交纳土地使用税
C、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D、划拨土地用于出租、抵押
答案
C
解析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取收回,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gTh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题库土地估价师分类
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土地估价师
相关试题推荐
将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别开来的特征是()。
导致国家公务员公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不包括()。
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标准,多数国家采取准据法说和()。
以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的特点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
以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描述中正确的是()。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①设立;②出让;③转让;④出租;⑤出借;⑥赠与;⑦抵押;⑧登记。其中构成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主要内容的是()。
随机试题
对眼型格氏病描述正确的是
若运算结果为0,则标志寄存器中的零标志位ZF=0。()
用专门借款构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其借款利息计入()。
经中国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
领导作风建设的根本途径是()。
提出“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则天下治”的先秦思想家是()。
(2007年法条分析59)《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
习近平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是党中央首次以“新常态”描述新周期中的中国经济。面对中国经济增速的持续下滑,过去40年快速增长积累的风险的凸显和释放,以及
数据库管理系统中负责数据模式定义的语言是
Thereisnopointinsendingacard,sowehadbettersendagreetingtelegra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