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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 2014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
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 2014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
admin
2016-04-18
9
问题
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
2014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张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以其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2)A公司应支付B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4年6月1日。2013年9月1日,A公司向B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14年7月11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3)A公司和C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当于2012年3月1日之前交付货物,C公司应当于2012年4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A公司依约发货后,C公司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A公司无正当理由也未对其到期债权行使任何权利。
(4)2013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D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D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D公司已经支付的价款68万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D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5)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E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E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E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E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6)2013年11月,A公司向F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G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G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F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G公司后,要求G公司返还该机床,遭到G公司的拒绝。
(7)2013年12月,A公司向H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
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H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C公司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2016年7月1日。根据规定,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A公司对C公司提起诉讼的原诉讼时效期间为2012年4月1日~2014年4月1日;由于A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因此,A公司对C公司提起诉讼的新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7月1日~2016年7月1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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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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