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人独资企业由李某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

admin2009-03-15  35

问题 某个人独资企业由李某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

选项 A、不再清偿
B、以王某的其他个人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ao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