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本次申论试卷共有4个问题。 二、给定资料 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由于收入分配制度原因而引起的社会贫富差距扩大问题,不仅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直接因素,也使和谐社会建设面

admin2011-01-08  47

问题 一、注意事项
本次申论试卷共有4个问题。

二、给定资料
   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由于收入分配制度原因而引起的社会贫富差距扩大问题,不仅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直接因素,也使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记者就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采访了湖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李松龄教授。
   记者: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这是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必然现象呢?
   李松龄:应当明确,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这并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必然现象,是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不完善,不均衡,再加上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府的收入分配调控手段不到位,因而产生了这个现象,它与市场经济本身没有因果关系。比如:现在世界上那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直奉行市场经济,虽然在他们的原始积累时期,也出现过这种现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健全,政府调控能力的增强,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却明显提高了,贫富差距在逐渐缩小,基尼系数在不断下降。这就说明,贫富差距扩大,并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必然现象。
   记者:国民收入分配,离不开效率和公平这两个因素。有人说,这二者是一对天然的矛盾。对此,您怎么看?
   李松龄:我不这样认为。如果撇除个人认识上的差异,收入分配上的效率与公平,应该是可以兼顾的。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基本价值。将公平当作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对于这二者的关系,根本一点在于我们对于公平怎么看,追求什么样的公平。从本质上说,有公平就会有效率。但目前人们通常的理解是收入平等了,就是公平了。可我们却不应忽视,事实上劳动是有差别的,劳动的差别必然会导致收入的差别。不承认这种客观存在,当然就会导致矛盾的出现。所以,这种要求收入绝对平等意义上的公平是有损于效率的。如果社会实现了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意义上的公平,那是有利于提高效率的。也就是说,这二者其实是可以兼顾的,关键在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与社会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记者:构建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收入分配关系,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分别是什么呢?
   李松龄:收入与效率兼顾的收入分配关系,也就是和谐分配关系,这是建设和谐社会极为重要的基石之一。市场与政府对这个和谐关系建立的作用,打个比方来说,就是一个人的两条腿,应该一样有力,不能一个长,一个短。于市场而言,就是要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使自身的发展要不断趋向完善,趋向均衡,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市场本身促进公平的积极作用。但市场的完善程度、均衡程度,总是相对的,导致分配不合理的因素总会随着追随效率的脚步而出现而存在。所以,对政府而言,就是要着力运用好宏观政策和再分配手段,进行有效调控。比如运用收入调节税、转移支付政策等调节收入再分配,努力促进分配公平程度的提高。构建和谐分配关系,这是个关键因素。
   2.中新社北京2010年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温家宝强调,中国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他就此提出三点主张:
   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民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3.收入分配不公,成为当前社会的重要课题。每一次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公布,都会引发民声鼎沸,或不满或怀疑。确实,居民收入平均数字的增长,并没有让公众感受到现实的物质满足和幸福感受。据统计数据显示,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认为,“不同人群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都发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收入差距拉大,绝非好事,不利于构筑稳固的橄榄型社会基础。而就现实而论,会导致让人不安的各类社会现状,如富者依靠财富抢占更多的社会资源,甚至和权力结成不当利益关系;如富者奢靡消费和贫弱者的生活质量不高形成鲜明对比;如使房市、股市、车市乃至其他市场成为富者敛财和显摆的舞台。
   市场经济,经济基础是最活跃的因素,收入的分配不均,已经影响到了其他权利调配的失衡。在此情势下,及早通过政策设计调节收入分配不公,是当务之急。既然有关方面已经制定了调节方案,在行政审批上还须加速推进,并付之充分的民意酝酿和博弈。否则,如果该方案没有具体出台的时间表,在落实上就不会有清晰的路线图。这样的方案也就只是拟议中的善意,难以契合民意期待。
   不可忽略,最高和最低收入人群的差距已经拉大到23倍。如果没有一个公平的分配机制去调节、抑制,共同富裕的愿景很可能就难以实现。而且,随着新富者阶层的膨胀,其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力会越来越大,甚至会导致难以控制的局面。所以,现在到了破解收入差距悬殊的关键时刻,应该尽快出台方案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
   4.据测算,中国东部最富省份与西部最穷省份的人均GDP差距已扩大至10多倍;10%的最低收入家庭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不到2%,而10%最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总额则占40%以上;实际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5-6倍。中国成为过去20多年里贫富差距扩大速度最快的国家。
   5.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六成的500强企业入围门槛突破百亿元大关,整体实力不断增强,收入利润率等绩效指标首次超过美国500强,可圈可点。正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009年6月29日所言,“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全球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央企能够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按照“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央企在取得非凡业绩的同时,适当增加高管薪酬,以期留住人才,民众并非不能理解。与1500亿的利润相比,央企高管总薪酬每年增长4600万元,也不算太多。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央企净利润增长凭借的多是资源红利和政策红利,而不是管理红利与技术红利。排名靠前的500强央企利润增加与其垄断地位、超大经营规模有关,并没有多少带有技术含量的利润亮点。在经济复苏基础尚不稳固,不少企业刚刚经历裁员、减薪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国资委急于论功行赏,表态央企高管加薪合理,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况且,央企利润增长也有国家内需刺激政策与普通职工、广大消费者的贡献,不必夸大高管的功劳。
   笔者认为,央企高管薪酬到底该如何分配,如何增加,需要制度规范,不能想加就加:一、央企高管薪酬分配应着眼于社会价值的回归,应与个人贡献匹配,经得起公众的评判;二、央企利润、职务消费等核心问题也应该得到规范;三、央企不仅“能够”而且“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高管加薪的同时,要学会还富于民,让广大国民股东受益。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央企高管与普通职工对企业与社会的贡献价值不一样,我们并不眼馋央企高管的加薪待遇,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逐步理顺社会收入分配关系,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在收入分配的问题上避免出现马太效应,是目前应该考虑和实施的。
   6.国家发改委下属的宏观经济研究院启动一项名为“我国公平分配的制度模式选择”的课题。实际上,自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以来,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关系到中国未来社会阶层结构走向以及塑造和谐的“社会共同心理”问题。
   基尼系数高企引发的忧虑、个人税制改革的探讨、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强、社会保险网络的扩张,以及对垄断行业不合理高收入的讨伐,似乎证明了中国真正开始重视经济学家奥肯所说的“在机会平等下,效率和平等正相关”,而机会不平等下,两者无疑是负相关的。后者在中国被演绎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目前中国仍然走在“一些机会不平等”的蜿蜒小路上,虽然一些极端型市场主义者也觉得小路愈窄,但依然呈现一副死硬的面孔。吴敬琏认为,垄断和腐败是造成收入分配恶化的两大恶性力量。这非常正确。看看不同地域的基尼系数变化率,比如说尽管农村近年来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拉大,但是从它的边际变化可以看出,它的动力源来自于农村人口参与城市化下生产要素配置的卷入度不同。这是一种被动的扩大,未来趋向于收敛,或稳定在一个区间。因为从长期看,流动性和卷入度,并非是稀缺所致,也不受行政权力下牌照控制影响,它的利益将会传递给每一个人。
   讨论收入分配的话题主要集中在:灰色收入、垄断利益的存在(比如抄电表工年薪十万的故事)以及个税调整力度的不足(如遗产税的缺位)和执行力的匮乏等方面。这些都集中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领域。但实际上,收入分配问题并不仅仅在二次分配领域,它还集中在一次分配(要素回报)领域,即生产领域。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Louis Kuijs的研究发现:尽管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密集的国家,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正在逐渐衰弱”的经济体。一般来说,经济体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在衰落,那么就意味着庞大的实际低工资人口和少数高收入群体“两极形态”的产生。他发现,这个势头是从1993年开始的。从1993年到2005年,投资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度达62%,全要素生产率(TFP,一般代表着技术贡献度)对GDP增长的贡献度为30%,而劳动力雇佣的增长对GDP的增长贡献度只有6%。在1978-1993年,城市的就业增长率为5.4%,1993-2005年则下降到207%。
   这个趋势在2002年经济重型化启动以后呈现出加速度式的变化。大量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高速发展,银行信贷疯狂追逐这些产业。这可以从中小型企业(代表资本缺乏,劳动密集型企业)总体融资额度可以看出。尽管中国的中小企业群体的产出占了中国GDP的一半,但却只有不到10%的银行总体信贷额,而且该比例还在下降。
   可见,过去我们仅将视野停留于城乡二元体制增大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制度成本,但现在的新问题则是,新产业构成了对农村劳动力的一些排斥反应,导致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变得愈发有限。如果这一趋势得以继续,那么城乡收入差距也就会继续拉大。
   而新兴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还享受了不正当的“补贴利益”(包括压制投入品价格或是产出品的垄断定价),比如工业用水补贴,工业用地的廉价化,石油价格补贴,电力价格压制,电信收费的垄断定价,等等。
   如果从生产领域来改善收入分配,就应该将这些价格补贴(潜在收益)都废除掉,将这些收益用于对自由流动的劳动力进行的社会保障项目。进而鼓励服务行业的发展,实行像香港地区一样的自由企业制度(自由创业,自由注册,配上严厉的动态监管),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的吸纳问题。还要减少劳动力流动障碍。否则,维持现在的增长模式,将继续增加对高投资和高储蓄的需求,最终将不可持续,将会减弱城市的就业增长,并扩大城乡收入差距。
   用伟大经济学家费雪的话说,收入分配恶化难题,同时也是生产领域内的“一连串事件”。
   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士透露,“目前针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正在具体制定当中,大体的方向包括两点,一是缩小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二是缩小垄断行业内部巨大的收入差距。”
   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成立专门的课题组,调查垄断行业的收入问题。“通过对石油、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调查,我们发现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已经接近5倍,差距最大的为石油行业,个别企业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的差距接近100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士透露,该数据是调查组通过对包括位于东北、西部等处的10家油田职工的工资收入调查得来的。
   “这份调查结果,完全是根据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得来的,其中还不包括巨大的隐性收入部分。”发改委前述人士说。
   8.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9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该负责人称,工资统计制度改革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扩大工资统计单位的范围,因为现行的工资统计制度中没有包括私营单位。
   只有眼睛看得清楚明白,动作才能做得有条不紊,才不至于在上楼梯的时候被绊倒,下楼梯的时候又失足。统计其实就好比是这样一双眼睛,既然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都是以统计数据作为基础,那么,统计数据是否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情况,无疑兹事体大。否则的话,连统计本身都不真实,与现实差之千里的话,建立在不实统计数据基础上的政策制定,显然只能错上加错,甚至南辕北辙。即以收入统计为例,当占比更大的私营企业人员根本不入统计的法眼,国民平均工资收入的统计只涵盖公务事业国有单位时,如此统计数据其实不过是个小众游戏,出现“被增长”的质疑之声也就并不奇怪了。
   统计显示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只有17071元,仅相当于原有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平衡其实已然暴露无疑。然而,一个社会要和谐,公平公正其实是必要的前提,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是否大体均衡,毫无疑问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既然如此,私营企业人员工资收入过低的问题,显然不应被无视。
   事实上,大量中小型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不仅薪水十分微薄,职位也同样相当不稳定,既然如此,经济政策的制定及国民收入分配的调整基于这样一个完整的统计结果基础上做出,并更多地倾向于私营企业员工收入的增长,其实才是消弭社会分配不公,避免社会心态失衡,防范各种社会群体性症候,并维系社会治安与稳定的必要前提。
   基于此,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平均工资统计,其实只是第一步。如何正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收入偏低、工作不稳定这一现实问题,如何因地制宜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并补足私营企业员工收入这块短板,其实要比公务员涨薪、公共服务涨价要关键得多。后者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前者才是雪中送炭。无论如何,经济政策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不能走上南辕北辙的误区,而更需向公平公正的健康方向回归。
   9.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称,国有发电企业的人工成本确实大大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补贴名目繁多,数额不菲-每月工资6500元,一年发16个月的工资,外加年终奖和两份商业保险。
   这是某市一位电厂抄表工的真实收入状况。虽然他所在的电厂已经倒闭,但这不妨碍他领取10万元年薪。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一天抄四次电表。
   国家发改委2006年3月发布的《电力行业2005年运行分析及2006年趋势预测》中称:“全国火力发电企业在销售收入增长19%的情况下,利润只增长2%,亏损有所加大,应收账款增加,负债率上升,经营状况有所恶化。”这份被解读成“全行业亏损”的报告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
   两个月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称,目前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而电力行业正是被他点名的行业之一。
   10.高速公路和公交车上收费员工的工作内容相差无几,工作强度后者可能还要更高,但前者收入却在后者10倍以上。
   除了工资外,不同行业员工在福利、保障方面的明显差距,进一步扩大了“收入鸿沟”。一些代表说,现在有些垄断行业企业的补贴发得比工资和奖金还多;职务性消费成为一种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金的缴交额度大大高于一般行业水平。
   “现在的工资收入关键不在于你职务有多高,而在于你在什么单位、什么地区,这种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很不合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代表在审查预算报告时说,“应当通盘考虑各部门公务员和各行业企业工人的工资增长问题、形成机制,财政从税收调节角度应当多做些工作。”
   行业差距的“鸿沟”还不仅体现在收入上。一些代表委员说,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也是差距甚远。以2007年一季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为例,银行、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均缴交额高出全市平均缴交水平的59%,而这还是按照当地规定缴交额不得超过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所计算的最高限额出现的。
材料1中提到,有人说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是一对天然的矛盾,请谈谈你如何看待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要求] 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语言流畅,200字左右。

选项

答案我认为,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一对天然的矛盾,是可以兼顾的。在收入分配的问题上,有人认为只有收入平等了,才能实现公平。其实,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各工作岗位对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千差万别,劳动的差别必然导致收入的差别。忽视这种差别而追求收入的绝对平均,会导致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出现,是有损于效率的。只有当实现了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公平,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提高效率,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效率是可以统筹兼顾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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