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

admin2013-08-28  12

问题 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  “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顾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龙湾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楚某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楚某应以谁为被告?

选项

答案楚某应以龙湾区分局为被告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2款的规定,直接就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本题中,复议机关维持了龙湾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因此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龙湾公安分局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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