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一般纳税人)2010年7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生产销售甲类啤酒4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800元,另收取押金4000元。 (2)该厂研发生产的一种新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

admin2012-03-14  27

问题 某酒厂(一般纳税人)2010年7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生产销售甲类啤酒4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800元,另收取押金4000元。
    (2)该厂研发生产的一种新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3)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农产品4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0元。
    (4)企业将一批成本为150000元的原材料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药酒,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共50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款项已支付。
    (5)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含税单价每吨
    468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全部款项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当月该酒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1)业务(1)应纳增值税:400×3800×17%=258400(元) 应纳消费税:400×250=100000(元) 业务(2)应纳增值税: [0.2×35000×(1+10%)+0.2×2000×0.5]÷(1-20%)×17%=1678.75(元) 应纳消费税:[0.2×35000×(1+10%)+0.2×2000×0.5]÷(1-20%)×20%+0.2×2000×0.5=2175(元) 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200000×13%=156000(元) 业务(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0000×17%=5100(元) 业务(5)应纳增值税: (4680×3+2340)÷ (1+17%)×17%=2380(元) 应纳消费税:(4680×3+2340)÷(1+17%)×20%+3×2000×0.5=5800(元) 7月份应纳增值税为:258400+1678.75+2380-156000-5100=101358.75(元) 应纳消费税为:100000+2175+5800=107975(元) (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0+30000)÷(1-10%)×10%=200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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