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结婚多年,乙因事业问题一直拒绝怀孕后又擅自做了结扎手术,为躲避甲的怒气,乙搬回娘家暂住。甲得知后怒极,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就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6  21

问题 甲、乙结婚多年,乙因事业问题一直拒绝怀孕后又擅自做了结扎手术,为躲避甲的怒气,乙搬回娘家暂住。甲得知后怒极,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就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可以感情破裂为由请求离婚
B、甲以乙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请求离婚
C、甲以乙侵害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D、甲以乙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故A项正确。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可知乙的行为并不应认定为是遗弃家庭成员。故B、D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故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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