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2年K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500万元,利率12%;同时申请短期借款100万元,利率6%。银行为了了解K公司的情况,要求其提供反映公司201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资料。2011年K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7
2012年K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500万元,利率12%;同时申请短期借款100万元,利率6%。银行为了了解K公司的情况,要求其提供反映公司201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资料。2011年K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7
admin
2013-10-22
33
问题
2012年K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500万元,利率12%;同时申请短期借款100万元,利率6%。银行为了了解K公司的情况,要求其提供反映公司201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资料。2011年K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75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80万元、利润总额240万元、净利润195万元。另外,2011年K公司发生利息费用45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20万元。2011年12月31日K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K公司2011年的资本保值增值率为( )。
选项
A、1.12
B、1.19
C、1.15
D、1.21
答案
C
解析
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期末所有者权益与期初所有者权益之间的比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871÷760=1.15。答案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Q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管理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管理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最大责任的是()。
甲市人民政府依冶金公司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局对冶金公司的矿区土地使用权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局在一定期限内为冶金公司重新办理登记。如市国土局逾期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冶金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2008年单项选择第13题
自然资源许可证可以分为资源开发许可证、资源利用许可证和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三类。这一分类的标准是()。(2009年单项选择第27题)
行政案件审判组织形式与民事案件审判组织形式的不同之处是,行政案件的审理,()。
杜某系私营企业裕华公司的职工。2004年3月,杜某在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协助扑灭某商场的火灾并帮助救人时自己也被烧伤。杜某与裕华公司就自己应否享受工伤待遇问题发生纠纷。请综合分析本案,回答下列问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杜某系私营企业裕华公司的职工。2004年3月,杜某在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协助扑灭某商场的火灾并帮助救人时自己也被烧伤。杜某与裕华公司就自己应否享受工伤待遇问题发生纠纷。请综合分析本案,回答下列问题。杜某救人受伤()。
甲省乙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在对烟酒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该市某商场销售的茅台酒是假冒产品,于是共同署名对该商场作出停止销售假酒、罚款1万元和销毁剩余假酒的处理决定,并由市消费者协会于当日组织人员将价值10万元的假酒予以销毁。该商场对此决定不服,申
甲省乙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在对烟酒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该市某商场销售的茅台酒是假冒产品,于是共同署名对该商场作出停止销售假酒、罚款1万元和销毁剩余假酒的处理决定,并由市消费者协会于当日组织人员将价值10万元的假酒予以销毁。该商场对此决定不服,申
下列哪些表述反映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
随机试题
回避
坐骨神经痛最常见的病因是
实热型崩漏应选方肾阳虚型崩漏应选方
明星李某诉甲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需要确定举证期限,下列关于该案举证期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进行确定,主要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下列关于厂房的火灾危险性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在软件生命周期法中,()阶段完成系统的正常运行、硬件和软件的维护以及系统评价。
深水摄像机
因洞窟大、塑像多、水平高,所以被誉为“中国古代的美术馆”的是()
幼儿园适宜开展的体育活动是()
ChooseA,B,CorDasanswerstoQuestions71—80byreferringtothespreadandinfluenceofConfucius’teachingsin4differ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