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admin2022-12-28  31

问题 试述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选项

答案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可以这样来概括: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属于对世权、支配权。 首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直接渊源是民法。知识产权法作为私法,客观上必然受到民法的规制,民法的主体、对象、权利内容、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法律责任、诉讼程序等一系列制度,都顺理成章地适用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制的运作,一直处于民法的阳光普照之下。知识产权的实践,处处浸润着民法的理念。总之,离开民法的制度观照与理论滋养,知识产权的实践寸步难行。 其次,民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其他部分一起构成民法。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法是私法,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的归属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的利用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志的交换关系。知识产权法调整的这些社会关系,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因知识的归属、利用、交换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虽然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关于政府机关审查授权以及权利撤销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是为权利的取得和维持服务的,属于知识产权法中的程序性规定。而且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认为,程序法和诉讼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大多数实体法中都有程序性的内容,如权利取得程序、权利行使程序、权利维持程序等。这些程序性条款是实体法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影响知识产权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平等性质,所以,要明确,知识产权法是私法,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 此外,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所有的知识,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具体来说,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对世权是指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在这一点上,知识产权与物权相同,而与债权有别。知识产权是支配权,权利人得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如可以进行商业性利用,也可以不利用,可以用法律许可的任何一种方式利用,也可以进行处分。知识产权在这些方面与物权一样,所以可被称为“准物权”,因此,物权法上的一些重要原理,如权利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等也可以用来研究知识产权。但毕竟知识产权的对象与物权的对象有着根本区别,由此知识产权也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如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等。因此,知识产权是民法中的一类独立于物权、债权的特别的权利,与物权、债权一起构成完整的民事财产权体系。所以,知识产权法与民法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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