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王亮和英国人凯瑟琳2014年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新加坡。2017年,王亮回国创业。不久两人婚姻出现问题,很快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并在王亮工作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判断两人协议离婚效力的准据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1-06-28  36

问题 中国人王亮和英国人凯瑟琳2014年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新加坡。2017年,王亮回国创业。不久两人婚姻出现问题,很快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并在王亮工作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判断两人协议离婚效力的准据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两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英国法
B、两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新加坡法
C、两人没有选择时,适用中国法
D、两人没有选择时,适用新加坡法

答案A,B,D

解析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英国是一方当事人凯瑟琳国籍国;新加坡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中国是一方当事人王亮国籍国,也是办理离婚于续机构所在地。上述第26条是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因此,A、B、D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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