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中南财大2007年研]
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中南财大2007年研]
admin
2022-09-19
25
问题
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中南财大2007年研]
选项
答案
(1)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免除或者减轻侵权责任的条件,是不承担责任的特别事由。 (2)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类型: ①正当理由: a.依法执行公务。依法执行公务行为指侵权行为是依照法律授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按照国家形成理论,国家未保障社会成员整体的利益而行使一定公共职能,在这过程中导致的社会个体损失是公共权力行使的代价,该受害人应当容忍。该行为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有合法根据; 第二,必须有合法程序; 第三,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必须为执行公务所必需。 b.受害人的同意。又称自甘风险,是指在不违背法律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受害人于损害发生前明确表示自愿承担某种不利后果的行为。其特征包括: 第一,受害人自愿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包括明示和默示自愿;在默示推定时,采严格解释。 第二,受害人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得超出其自愿承担的范围。 第三,该表示不违背法律及公序良俗。 第四,在不利后果发生前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损害后果发生后的同意为受害人对加害人侵权责任的事后免除,而非受害人同意。 ②外来原因: a.不可抗力。《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b.意外事件。指通常情况下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小概率事件。由于意外事件无法预见导致其无法避免或者避免成本过高,因此意外事件可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c.受害人过错。《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若受害人过错导致的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没有过错,那么行为人对损失不承担责任;若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都有过错,适用过错相抵规则。 d.第三人过错。《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三人过错导致的行为是损失发生的唯一原因,行为人和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在过错责任情况下,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在无过错责任情况下,行为人仍承担责任,第三人的行为可能导致行为人的责任减轻或免除。若第三人和行为人都存在过错则各自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L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江某为某县级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2011年6月,江某负责审理原告李甲诉被告李乙宅基地征收补偿纠纷一案。李甲在立案之后打听到自己的案子由江某负责审理,遂于开庭前找到江某,并送给江某人民币10万元,并让江某对自己的案子予以关照。江某告诉李甲,如果有村里出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
2009年4月,乔某因为严重肠炎到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顺利,伤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却时常感觉到腹内疼痛。2010年7月,经另外一家医院诊治,其腹腔内尚留有手术用的纱布。乔某认为,从2009年4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医院进行过手术。所以这块手术纱
菜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
2005年12月,国内四家造纸企业代表我国铜版纸产业提出反倾销申诉。2006年2月,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进行反倾销调查。2007年8月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
北京广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千万元。2005年,其为了从英国引进一条生产线,决定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3千万元。广发公司与乙证券公司为首的承销团(由甲、乙、丙三家证券公司构成)签订了承销协议,承销期60天。乙证券公司认为该项债券利润丰厚,因而在代销开始前,便
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乙方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近年来,社会中出现的种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如2002年,经人介绍,北京某商贸公司打算购买某企业欲出售的一套房屋,双方商定了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可过了没多久,售房企业就将该套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为此,商贸公司要求售房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赔
2006年2月的一天,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小盖认为任何情况下违法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老向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
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随机试题
公证机构
在肾小球滤过中阻碍带电荷的蛋白质通过滤过膜最主要的结构是()。
急性胰腺炎之胃肠热结证宜选用方
下列各项中,不会引起留存收益变动的有()。
关于开放式办公室优点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在于()。
【2016河南郑州】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形成了“六艺”教育。“六艺”是_______、乐、射、御、书、数。
()对于争斗相当于桃李对于()
Everyonemusthavehadatleastonepersonalexperiencewithacomputererrorbythistime.Bankbalancesaresuddenlyreported
Theworld’stropicalrainforestscomprisesome6%oftheEarth’slandareaandcontainmorethanhalfofallknownlifeforms,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