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村务监督的哪些说法错误?()

admin2014-08-28  37

问题 下列有关村务监督的哪些说法错误?()

选项 A、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季度公布一次
B、村民会议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C、民主评议只能针对村委会成员,并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
D、县审计局可以组织对本县内各村村委会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答案A,B,C,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据此,选项A“每季度公布一次”表述错误,应当为“每月公布一次”。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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