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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精华》记载:“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试论述材料所述原则的含义及影响,并谈谈该原则对当代中国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司法原则的启示与教训。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春秋繁露·精华》记载:“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试论述材料所述原则的含义及影响,并谈谈该原则对当代中国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司法原则的启示与教训。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admin
2021-09-19
28
问题
《春秋繁露·精华》记载:“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试论述材料所述原则的含义及影响,并谈谈该原则对当代中国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司法原则的启示与教训。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选项
答案
(1)该材料所述的内容是汉朝的春秋决狱原则。“春秋决狱”,也称“引经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但现存汉朝三十多个引经决狱的案例,无一例证明“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可见“论心定罪”的结论比较绝对和武断。 (2)春秋决狱的原则,按照董仲舒的论述应该是“本事原志”,即春秋决狱,应兼顾事实和动机。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教义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于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任意比附,造成司法专断和腐败的局面。 (3)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春秋决狱兼顾事实与动机的司法原则对当代中国司法原则的贯彻落实仍然有着极大的借鉴和警示意义: ①要坚持贯彻落实司法公正原则,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体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违法犯罪者受到应得的惩罚与制裁。在具体司法审判过程中,应该适当兼顾犯罪事实与犯罪动机,充分考虑违法犯罪者的主观恶性,在法律框架内对具有不同动机不同主观恶性的犯罪者适当区别对待,以便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原则的实体公正。 ②要坚持贯彻落实司法法治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就是指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作为依据,不可主观臆断;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春秋决狱造成的司法腐败局面警示我们,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不可以政策代替法律,而应该将二者有机统一,以便真正促进司法法治原则的贯彻落实。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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