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渊源的种类应如何判断?

admin2017-05-15  31

问题 法律渊源的种类应如何判断?

选项

答案法律渊源主要是从“制定机关”来区分。宪法,是全国人大制定。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及人大常委”制定的。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 比如: 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所以是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公司法》,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是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所以是行政法规。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这里的“制定机关”是深圳市“人大”,所以这是“地方性法规”。(如果是深圳市政府制定的,则是地方政府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这里的“制定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所以这是“部门规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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