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消极条件。

admin2015-02-04  28

问题 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消极条件。

选项

答案我国《公司法》第147条对不得担任这些职务的消极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凶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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