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日,甲趁乙的丈夫不在家之际,在乙的住所内将其强奸。乙羞愧至极,便服毒自杀。因其丈夫回家发现后及时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至痊愈之日,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约5万元。之后,公安机关将甲捉拿归案。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本案,
某日,甲趁乙的丈夫不在家之际,在乙的住所内将其强奸。乙羞愧至极,便服毒自杀。因其丈夫回家发现后及时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至痊愈之日,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约5万元。之后,公安机关将甲捉拿归案。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本案,
admin
2009-05-12
41
问题
某日,甲趁乙的丈夫不在家之际,在乙的住所内将其强奸。乙羞愧至极,便服毒自杀。因其丈夫回家发现后及时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至痊愈之日,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约5万元。之后,公安机关将甲捉拿归案。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选项
A、人民检察院不能就此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乙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
C、如果甲、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并给付,乙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5条的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题中,对于乙的各种损失,人民检察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当选。根据该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可知,B项当选,C项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可知,D项当选。因此,A、B、D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尊重患者的疾病认知权需要一定的前提,即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不要求
男性,6l岁,患有高血压,同时伴有2型糖尿病,尿蛋白(+),最佳选择降压药物为( )。【2003年考试真题】
有关肿瘤的形态结构描述哪项错误
下列可使心输出量增加的情况是
肝硬化患者有明显书写不稳的手震颤,最可能提示存在下列哪种情况
男性,24岁,腰背痛1年,下腰段及骶髂关节压痛,腰椎活动明显受限。X线片示脊柱是竹节样改变,诊断
45岁男性,经理,送来急诊,自述半小时前突然感到气紧、胸闷、心悸、头晕、出汗,认为生命垂危,要求紧急处理。近1个月来这种情况发生过3次,每次持续0.5~1小时,发病间隙期一切正常,发病与饮食无明显关系。最大可能的诊断是
A.按属地管理原则B.发出传染病预警C.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D.预防接种制度E.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某患儿出生后即在医院注射了乙肝疫苗,但在出院的费用清单中发现有乙肝疫苗的收费项目。该医院违反了
案情:叶某、胡某共同放火一案由S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叶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胡某有期徒刑12年。判决宣告后,二被告人没有上诉,S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上诉期满后,S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将胡某送交监狱执行;并报请M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叶某死缓案件,但仅报送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有利于小学班级管理的是()。
SomestudentsattheOpenUniversityleftschool20yearsago.Othersare【C1】______butallmustbeatleast21yearsold.Thisi
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促进工程咨询业自身建设和健康发展,如可以催生一批掌握科学发展理念的()人才。
质量经济性管理的基本原则从组织方面的考虑为()。
进行接力跑的比赛中,传棒方式一般有________和下压式,而迎面接力的交接棒方式则采用________。
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维系的社会秩序。()
为什么说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
山东省“两区一圈一带”的发展格局中,山东东部以()为主导,大力实施蓝黄战略。
计算机技术中,下列英文缩写和中文名字的对照,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