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联想律师事务所为提升所里的业务量在当地法律报上作了一个整版广告,某日甲通过报纸找到联想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其代理一件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后,张律师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并表示将会上诉。回答下列问题:
联想律师事务所为提升所里的业务量在当地法律报上作了一个整版广告,某日甲通过报纸找到联想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其代理一件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后,张律师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并表示将会上诉。回答下列问题:
admin
2009-03-23
21
问题
联想律师事务所为提升所里的业务量在当地法律报上作了一个整版广告,某日甲通过报纸找到联想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其代理一件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后,张律师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并表示将会上诉。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广告中附有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B、在广告中印有联想律师事务所获得“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的证书,但未将获奖时间公布出来
C、广告中介绍本所的业务专长是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及为公司上市出示法律意见书,并称当地60%以上的公司上市法律方面的事务都是由其代理,暗示它在这方面是权威
D、广告中介绍主任律师曾获得“2001年最佳律师”称号,口才极佳,从不败诉
答案
1,2,4,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以下哪一种行为违反了律师管理规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上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
关于二审抗诉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李某被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对此,下列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 )。
随机试题
InJuneof1973,ninewhalesbeachedontheFloridacoast.Beachingmeansswimmingoutoftheoceanontothebeach,andusually
男性,35岁。因车祸右小腿受伤,经拍X线片,诊断为右胫骨中下1/3交界处斜形骨折,其易发生
李某将自己拥有的一套地理位置好、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委托给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售,并签订了委托协议。甲公司委派房地产经纪人王某为李某服务。王某对李某的房屋进行了勘查,填写了《物业勘查表》。根据市场交易情况,王某认为李某的房屋出售价格合理,属于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某堤防工程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该堤防工程的级别为()。
下列属于自营业务经营风险的有()
在班级活动中,班主任应担任直接指挥者的角色。()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国际商务硕士;中央财经大学2011国际商务硕士;河北大学2012国际商务硕士]
如果采用“蛮力攻击”对密文进行破译,假设计算机的处理速度为1密钥/微秒,那么大约多长时间一定能破译56比特密钥生成的密文?
下列4项中,不属于计算机病毒特征的是
A、Thewomanwillgiveupthevehicle.B、Thewomanwillbuythevehicle.C、Thewomanasksforalowerprice.D、Thewomanwillt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