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公司应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如果亚太公司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5日内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北美公司若因亚太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起诉而遭受了财产损失,如15日后钢板价格暴跌,北美公司应向哪个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亚太公司赔偿损失?

admin2013-06-09  13

问题 亚太公司应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如果亚太公司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5日内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北美公司若因亚太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起诉而遭受了财产损失,如15日后钢板价格暴跌,北美公司应向哪个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亚太公司赔偿损失?

选项

答案如果亚太公司不在15日内起诉,H市丙区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本案中,若亚太公司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北美公司因诉前财产保全而蒙受损失,北美公司应向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H市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对于第三个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3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如果亚太公司不在15日内起诉,H市丙区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民诉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若亚太公司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北美公司因诉前财产保全而错失销售良机,蒙受损失,北美公司应向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H市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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