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属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 )。

admin2019-08-08  26

问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    )。

选项 A、强奸妇女多人的
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
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D、二人以上轮奸的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加重法定刑情节。我国刑法在总则中没有规定加重情节而只有从重情节,但在分则中规定了特定情形下的加重法定刑情节。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是指下列四种情节以外的,有其他恶劣情节者,如动机卑鄙、手段残忍、多次强奸妇女等。(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多人,当指三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当众,是指能为三个以上的不特定的人所见所闻的情形。(4)两人以上轮奸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对同一妇女在同一时间内进行强奸。(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故只有B项不属于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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