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是一家农药生产厂,最近该厂排出的污水污染了附近村民王某的农田,请问甲厂的下列哪些辩解可以使其免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admin2013-01-11  20

问题 甲厂是一家农药生产厂,最近该厂排出的污水污染了附近村民王某的农田,请问甲厂的下列哪些辩解可以使其免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选项 A、甲厂排污完全符合国家排污标准
B、甲厂已缴足排污费
C、排污管道老化致使污水外泄
D、王某误以为管道中为自来水而私自破管引水

答案8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这是环境侵权的免责条件。除此之外,完全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产生的损害后果也构成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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