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

admin2017-06-14  27

问题 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张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以其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2)A公司应支付B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6年9月1日,A公司向B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3)A公司和C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C公司应当于2015年4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A公司依约发货后,C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A公司无正当理由也未对其到期债权行使任何权利。
    (4)2017年4月1日,A公司和D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D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0日,9月1日前付清全部价款;在D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D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60万元货款。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本题中,B公司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该行为不能撤销。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1gQ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