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2,多)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2,多)
admin
2014-02-25
21
问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8—卷二—72,多)
选项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答案
A,B,D
解析
(1)《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4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可知A项符合法条规定,正确。
(2)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2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可知B项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
(3)《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可知C项错误。
(4)《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可知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1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青年,股骨下端肿瘤,切面灰白色,鱼肉状,镜下见多边形肉瘤细胞,异型性明显,见肿瘤性骨组织,X线检查有日光放射状阴影。可诊为
区别急性与慢性白血病的主要依据
患儿,女性,6个月。腹泻4天,每天10余次,稀水样,少许黏液,尿少,精神萎靡。查体:呼吸深长,皮肤花纹,弹性差。前囟、眼窝明显凹陷,肢冷。脉弱,心率160次/分,心音低钝。根据其脱水程度,其失水量约为体重的
下列做法体现医患之间契约关系,但不包括
A.胆总管结石B.壶腹癌C.胰头癌D.胆囊炎E.肝门部肿瘤上述选项中,出现右上腹绞痛伴黄疸的疾病是
A.胆总管结石B.壶腹癌C.胰头癌D.胆囊炎E.肝门部肿瘤上述选项中,不伴有胆囊肿大的疾病是
患者,男性,52岁。近2个月来大便次数增多,有肛门坠胀感及里急后重,大便变细,常有黏液血便,经抗生素治疗症状可缓解,但不久又复发,且呈进行性加重。若经病理检查证实为直肠腺癌,肿瘤下缘距肛门约12cm,肿块直径约4cm,最佳手术方式应选择
对出具虚假报告,不构成犯罪的药品检验机构处以对从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单位处以
2011年8月7日,家住东区的甲向西区法院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乙交付合同项下的三辆卡车。法院于9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乙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交付价值30万元的A、B、C三辆卡车,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乙缴纳了诉讼费用,但并没有将小轿车交给甲。上诉期满
王某在家洗衣服时不慎将一张银行汇票毁损。由于该汇票是姚某质押给王某的,于是王某急忙告知姚某该事情,并让其协助防范。姚某得知此事后,立即以申请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在家里毁损而
随机试题
我国上级人民法院与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有头疽的病因病机哪项不正确()
肥厚型心肌病的临床表现不包括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工程建设货物项目的投标文件一般包括()。
桥梁勘察的部分成果参见下表,根据勘察结果,按《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进行结构的抗震计算时,地表以下20m深度内各土层的平均剪切模量Gm的计算结果最接近( )。(重力加速度g=9.81m/s2)
我国对于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最高上限管理,规定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2.3倍
简述影响人格发展的因素。
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本质意义上是使人()。
不可否认的是,在城市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城市生活也越来越面临一系列挑战:高密度的城市生活模式不免引发空间冲突、文化摩擦、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如果不加控制,城市的无序扩展会加剧这些问题,最终侵蚀城市的活力、影响城市生活的质量。联合国人居组织1996年
Animals,eventhehighestapesareunabletopronouncewordsbecausetheyhaveabraincomparatively______tothatofman.W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