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火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9人死亡,49人受伤。该火炮厂是村办集体企业,由村民陈某任厂长,实行承包经营,实际上是由陈某与村民杨某合伙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亏损,陈某向杨某提出不再合伙经营,杨某同意,并提出修改合同,在合同上明确杨某也是承包人。于是,二人找到村

admin2009-05-24  22

问题 某火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9人死亡,49人受伤。该火炮厂是村办集体企业,由村民陈某任厂长,实行承包经营,实际上是由陈某与村民杨某合伙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亏损,陈某向杨某提出不再合伙经营,杨某同意,并提出修改合同,在合同上明确杨某也是承包人。于是,二人找到村领导,村领导明确表态,对杨某要求经营火炮厂的要求给予否定,理由是杨某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和职称,不能让其办分厂。
   但陈、杨二人私下商定以一个厂的名义,分成两组各自独立生产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未经任何部门、任何人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将厂房分为两部分,进行生产。由于厂房分割后,空间狭小,厂房内切引、插引等危险工序与封底、封面、编饼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厂棚内。当时,农忙季节已过,来厂要求干活的村民很多,陈、杨二人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外业务上,陈将厂内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妻主管,杨则将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女负责。
   这二人都是一般农家妇女,未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开始二人还简单地给新来工人强调一下火炮安全生产的一般常识,然后安排上岗,后来连简单的要求都不强调就安排工人上岗。事故发生当天,切引工赵某在工作台上垫上木板,用菜刀将引线切成小把,供插引工领去插引。因当时来做工的人较多,切好的引线不够用,赵某就用另一工人切过油蜡纸的菜刀和垫板,肩上搭着引线,在工棚内、插引区来回走动,随意切引线,当赵某在工棚南段东端切引线时,发生燃烧,引起待插引火炮发生爆炸,导致事故。
1.调查和处理事故需要参照的国家规范和标准有哪些?
2.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哪些部门?
3.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对事故进行分析?
4.事故勘察的典型证据有哪些?
5.事故勘察的重点是什么?
6.赵某负何种性质的责任?依据是什么?
7.按伤害程度分,该事故类型是什么?
8.按伤亡事故的性质分,该事故类型是什么?
9.分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10.分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11.该事故中违反了哪些有关法律条文?
12.如何采取措施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选项

答案1.调查和处理事故主要参照的国家规范和标准有:国务院1991年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1989年34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年3月15日第25号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等。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应采用现场分析方法对事故进行分析。 4.事故勘察的典型证据有:各种可燃物的数量、分布和消耗;设备设施的破坏痕迹、位移。 5.事故勘察的重点是事故现场。 6.赵某负有直接责任。因为赵某使用其他工人刚切过油蜡纸而又不锋利的菜刀,又在插引工中流动切引,致使切燃引线,引发了爆炸事故。 7.按伤害程度分,该事故类型为“死亡”。 8.按伤亡事故的性质分,该事故类型为“火药爆炸”。 9.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1)负责日常生产管理的是未经任何培训的两名农家妇女,对新来厂工作的工人也不进行任何安全生产培训,他们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规定都不清楚、不了解;国家标准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必须按工艺流程分设车间、固定工序和人员。” (2)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产品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新招收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才能上岗作业,这是保证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10.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火炮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上岗作业的工人未经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事危险作业时违反作业工序的有关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11.违反法律条文分析: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由此可见,火炮厂在上述方面明显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是从业人员,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了,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才基本上得到保障。因此,如何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具有在本职工作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我国目前尚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一些从业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实行市场经济后,乡镇企业、私营经济、个体经营迅速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很多,大量的季节工、农民轮换工走上工作岗位,其中不少人在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上工作,这些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安全生产意识差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以解决。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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