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协会和甲、乙、丙三国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后各方发生争议,拟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其中甲国是联合国会员国,乙国不是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丙国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曾经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

admin2013-07-02  32

问题 国际商事协会和甲、乙、丙三国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后各方发生争议,拟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其中甲国是联合国会员国,乙国不是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丙国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曾经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管辖,则以下四方可以成为国际法院诉讼当事方的是:(    )

选项 A、国际商事协会   
B、甲国
C、乙国   
D、丙国

答案B,C,D

解析 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故本题中国际商事协会不能作为诉讼当事方,甲、乙、丙三国均可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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