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58,多)
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58,多)
admin
2014-02-18
18
问题
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二—58,多)
选项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答案
A,B
解析
《刑法》第269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属于法律拟制规定,即法律特别规定,是指刑法将不是抢劫罪的行为特别规定为抢劫罪。即盗窃后再为了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这种行为如果没有《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应该是一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而基于《刑法》第269条的规定,才将其规定为是抢劫罪。刑法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拟制规定,其中的重要理由在于,在一般的抢劫罪中(《刑法》263条),既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侵犯双重客体的犯罪。而转化型抢劫罪中,先行为是盗窃、诈骗、抢夺,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后又实施暴力,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也是侵犯双重客体的犯罪。与标准的抢劫罪相比较,只是侵犯的双重客体的顺序发生了变化罢了。故A项错误。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也属于法律拟制规定。关于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应符合两个条件:(1)主观上有随时使用凶器的想法;(2)客观上携而未用,并且没有显示。这种行为,如果不是《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特别规定,直接认定为是抢夺罪,刑法就是考虑到这种抢夺行为由于带了凶器,危害性较大,特别规定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直接使用或者显示凶器,那至少对被害人造成了胁迫心理,直接认定《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故B项错误。
盗窃信用卡本为盗窃,盗窃信用卡之后再使用的行为当然是事后不可罚行为,这一问题,《刑法》第196条第3款已经有明确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但命题老师的观点是信用卡犯罪,如果信用卡是对机器使用的,机器不能成为被骗的对象,应该成立盗窃罪;如果信用卡是对人使用的,则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按命题老师的思路,盗窃信用卡后,如果对机器使用成立盗窃罪;对人使用,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但《刑法》第196条第3款没有区分对机器、对人使用,而是统一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一罪。所以,命题老师认为,《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这一规定属于法律特别规定,即没有这条规定的话,盗窃信用卡后应该区分对机器使用定盗窃,对人使用定信用卡诈骗。换言之,盗窃信用卡后并对机器使用的,本来就是定盗窃罪;但盗窃信用卡对人使用的,本来应该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只是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才以盗窃罪论处。但这仅仅是个人的学说观点,并没有得到刑法学界的多数学者认同,将这种观点强加给考生,我们认为不甚合理。故C项正确。一般而言,对任何犯罪人提供帮助的,都应是共同犯罪,这通过共同犯罪的原理就可以知道,所以,即使没有《刑法》第198条第4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u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公安局侦查员张某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如果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逮捕张某,则至少应该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
某市公安局在某居民区附近修建了一栋办公楼,因阻碍了某栋居民楼的采光,被投诉。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批准公安局修建办公楼的行为系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此时,应如何处理:
2008年12月7日,上海市某区税务稽查大队某队稽查员曹某根据单位安排对群众举报反映上海和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力公司)偷逃税问题进行突击稽查,查获内销进口建材不入账计35.6万余元的四本自制收据。同月26日,某区税务案件侦查室又将该室收到的和力公司偷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依法如何处理?
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所在县的民政局为规划街道,要求拆迁其房屋,王某拒不履行,民政局遂强制拆迁,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县民政局出具了民政部颁发的相关规章和县民政局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法院审查认为合法,且法院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证明县民政局行
甲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原籍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千元。春节期间因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乙,乙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三月再买吧。甲在回城前的一天晚上,丙正好前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千元放在信封
甲从A地购得面值2万元的假币,然后携带假币乘坐火车到B地。甲在车上与几个朋友赌博时被乘警发现,乘警按规定对甲处以罚款,甲欺骗乘警,以假币交纳罚款,被乘警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罪?
西班牙人某甲,年满24岁,1999年6月来我国云南旅游时,见我国云南少数民族的编织非常漂亮,便与当地一服装厂订立合同一份,购买一批价值为7000元的具有我国少数民族特色的服装。我方服装厂组织全体职工加班加点赶制该批服装,并按期完成。待提货期限届至,某甲觉得
随机试题
下列腧穴中,属于手太阳小肠经的有
下列属于细分变量中地理变量的是()
输血时,过敏反应多发生于输血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的典型表现是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关于房产税的筹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热情友好,既是道德情感,又是道德行为。()
豫菜是河南菜的简称,是中国烹饪的渊源和主体。它是在原“宫廷菜”等多种菜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的物候条件,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北宋是豫菜的鼎盛时期。不属于豫菜形成基础的是()
A、 B、 C、 D、 B
Accordingtowhatsomepeoplesay,theinternationalcommunity______.Inthethirdparagraph,thewriterimpliesthat______.
Youwillnowbeaskedtogiveyouropinionaboutafamiliartopic.Afteryouhearthequestion,youwillhave15secondstoprep
最新回复
(
0
)